根据《青岛市家政服务协会章程》和《青岛市家政服务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规定》有关规定,青岛市家政服务协会的会员单位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内交纳当年会费。请各会员单位按时交纳2012年度会费,望各会员单位给予大力支持。 青岛市家政服务协会会费标准 会长: 3000元/年 副会长: 2000元/年 常务理事: 1000元/年 理事: 800元/年 会员: 500元/年 依照协会章程规定,凡未交纳当年会费的会员单位,协会予以催缴,第二年无正当理由仍不交会费的单位,即视为自动退会,终止会员资格,并将在青岛市家政服务协会网站予以通报,特此通知。
青岛市家政服务协会 2012年10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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