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《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若干意见》的精神,加强我市家政服务业体系建设,引导和鼓励家政服务机构诚信经营、优质服务,不断提升家政服务机构的信誉度,促进我市家政服务业快速、健康、持续发展。青岛市家政服务协会决定开展2013年度先进单位、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 评选的奖项 本次大会表彰先进单位20个;表彰优秀管理者20名。(每单位限定推荐1名)、优秀服务员30名(每单位限定推荐1-2名),由青岛市家政服务协会颁发荣誉证书。 二、 评选的办法 各单位自主申报,由市家协秘书处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,行业专家、市家协会长、副会长会议审定,在第二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上予以表彰。 三、 评选的条件 (一)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、自觉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,以“为民、便民、利民、安民”为服务宗旨;以诚信经营、诚信服务为工作目标,在我市家庭服务行业中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;家政服务员经正规培训后持证上岗,服务质量得到用户认可,安置就业人数在同行业名列前茅。 2、本年度通过工商税务年审;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并且有明确的服务标准和规范管理细则;对客户服务有诚信承诺并能按约定实施管理。 3、从事家庭服务业经营满二年以上,入会一年以上并按时交纳会费;积极参加青岛市家协组织的活动并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服务工作。 (二)优秀管理者评选条件 1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,从事家庭服务工作满两年以上,热爱本职工作,尽职尽责,在本岗位工作有突出表现。 2、掌握工作流程,有创新工作精神,遵守法纪法规,认真履行行业规章制度,诚信经营,诚信服务。 3、勤奋好学,工作能力强,在管理工作中经常受到表扬;讲职业道德,讲团结奉献,在本年度服务工作中无投诉、无违法违规行为。 (三)优秀服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,从事家庭服务工作满二年以上,热爱本职工作。持证上岗(有人社部职业资格技能鉴定中级以上证书);服务工作能够做到规范化、职业化、标准化,在青岛市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大赛获得高级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考虑. 2、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在服务工作中经常受到客户表扬;诚信服务,本年度工作中无投诉、无违法违规行为。 四、 时间安排和要求 (一)时间安排 上报材料和名单请于2013年12月31日下午2时前报送到市家协秘书处,过期申报不予受理。评选单位和个人名单自2014年1月1日起在青岛家协网站公示三天。 (二)上报要求 1、申报先进个人的文字材料在500字以内。 2、申报先进单位的文字材料在1000字以内,同时上报2013年年检营业执照复印件、2013年安置就业人数、培训人数、客户数量并加盖公章。 3、报送材料还要以电子版形式发至市家协邮箱:qdjx623@163.com。 五、 联系方式 联系人:赖双玲、马凤琴 联系电话:83862108 邮箱 :qdjx623@163.com
青岛市家政服务协会 2013年12月23日
青岛市家政服务协会2013年度先进单位、先进个人评选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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