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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市家政服务协会关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
发布日期: [2020/2/11]   人气指数: [3063]
青岛市家政服务协会关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
疫情期间从业人员上班注意事项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、相关企业
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及山东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的重要指示,坚决遏制疫情的进一步蔓延,在我市家政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上班后,企业要做好全面防控工作,以保证客户和员工的身体健康。注意事项具体如下
一、上班前准备
1全面核实员工的假期行程及接触人员,对外出旅游、走亲访友、接触外省人员或行程及接触人员较复杂的人员,一律待岗隔离14天后再行安排上班。
2、员工有感冒、流鼻涕、打喷嚏等症状的,自行隔离至完全康复再行上班。
3、员工有发烧、咳嗽等症状的,单位一律上报相关部门
4、企业对员工核实的具体情况应落实到纸面上,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。
二、上班要求
1、员工身体健康可以上班的,应步行、自驾或骑车上下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2、上班的员工要尽量保证行程及接触人员的单纯,尽量不去其他公共场所或接触无关人员,如工作需要的,应避开密集人群并全程佩戴口罩,与人接触保持1米以上距离,出入及时洗手并做好消毒工作。
3、员工上班后,在工作场所应做到全程佩戴口罩,勤洗手随身携带酒精对个人物品进行消毒,每天早晚测量体温上报企业
4、工作场所应每天通风至少2,每次半小时,通风期间员工要注意保暖。
5、员工工作期间,同事间应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,在单位内尽量避免接待外来人员,如业务必须,则应全程佩戴口罩,在被接待人员离开后,对场地和家具进行消毒
6、单位内部避免集中开会,必要时,与会人员应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,并全程佩戴口罩。
7、员工就餐应分散进行或错时进行,切忌集中用餐,用餐后餐菜及餐具应及时进行消毒。
8、员工应每天对各自负责区域进行消毒,每个区域使用的洁用具要分开,避免混用
 
青岛市家政服务协会
2020211
 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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